


根据巡察工作有关规定,按照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统一安排,从2022年8月30日开始,市委巡察组将分别对有关单位开展巡察。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巡察时间及对象
巡察时间
2022年8月30日—9月30日,根据工作需要,可适当延长。
(一)常规巡察
市委第一巡察组:隆昌市第三中学;
市委第二巡察组:隆昌市第六中学;
(二)水环境全流域治理专项巡察
市委第三巡察组:隆昌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水利局。
巡察内容
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巡视巡察相关制度规定,市委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对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巡察受理范围外的信访问题,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原则,转交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干部群众如有举报和反映问题的,可通过电话、意见箱、线上举报或邮箱等渠道与巡察组联系。

反映问题渠道
来信来电来访举报
第一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石碾镇环镇中路281号(隆昌市第三中学校门旁);
举报电话:18140255152;
电子邮箱:lcdyxcz1@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一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第二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龙市镇公园路东段26号(隆昌市第六中学校门旁);
举报电话:18140268097;
电子邮箱:lcxcbdsxcz@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龙市镇公园路东段26号(隆昌市第六中学办公楼三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二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第三巡察组
意见箱设置地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
举报电话:18140263905;
电子邮箱:lcxdierxcz@163.com;
临时办公点: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4楼;
通信地址:隆昌市古湖街道滨江路二段66号附1号市委第三巡察组(邮政编码:642150)。
线上举报
扫描“隆昌巡察”二维码,点击“在线举报”进入举报页面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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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中共隆昌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编辑丨张媛
责编丨杨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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